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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5-08-24 19:04:36 来源:自治区政府网 作者:打印本文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好今年的改革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确定的2015年改革工作要点、《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现就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自治区发展战略,以改革为抓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为重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加强学习,勇于担当。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改革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头戏,向改革要动力、靠改革求发展。切实落实各项改革部署,结合本地的改革需求,使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改革见成效。牢牢把握问题导向,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推动改革创新,使改革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把改革作为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强大动力,确保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力,努力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纵横联动,形成改革合力。各地各部门要通力配合,以改革合力形成改革效力,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承担具体改革任务的单位部门,要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确保落实改革工作的联动效果。

  做好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要做好改革前的宣传引导工作,关注改革后的舆情社情,对中央的改革精神和自治区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政策解读并向社会宣讲,确保改革运行平稳、成效到位。积极发挥互联网和新媒体在宣传和引导改革中的作用,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应提前宣传,凝聚改革共识,汇聚改革正能量,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向改革要动力,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一是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加快核心区建设。全面启动“五大中心”和喀什、霍尔果斯等重点开发区建设。加快建设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和“五大中心”标志性、示范性工程,提升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水平。引入东部省区企业整合优化“西行班列”资源,推进“中欧国际货运班列”集结编组中心和乌鲁木齐陆路港建设。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试点。积极参与上合组织框架下的经贸合作,扎实推进“四国六方”环阿尔泰区域经济圈科技文化合作,推进与沿线国家科技文化合作,实施一批国际合作项目,扩大科技文化出口试点。出台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基金。推动沿边地州与境内外旅游合作,发展跨境旅游和特色旅游,与沿线国家联合开发国际精品旅游线路。推进跨境人民币试点、扩大外汇交易币种和交易量。支持乌鲁木齐和喀什、霍尔果斯等国家级开发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将试验区有关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适时向两个开发区推广。鼓励乌鲁木齐先行先试,建设亚欧经济合作试验区。

  二是围绕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打造全面开放的外向型经济。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深化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既要提高便利化水平,又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深化境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各类多双边合作机制的作用,扩大沿边开放开发,制定天山北坡经济带引领跨越行动计划和沿边经济带开放带动实施意见。加快构建互利共赢的国际产能与装备合作体制机制,制定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鼓励输变电设备、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等制造企业借助“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去。发挥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加快与有关重点国家建立互利共赢的产能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钢铁、水泥等企业向周边国家有序开展产能合作和转移。健全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调整规范进口环节收费,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制定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指导意见,修订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努力承接东中部地区加工贸易转移,促进我区加工贸易产业升级。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量。全面推行外商投资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核准权限,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新型经贸关系框架下,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出台实施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改革方案,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融资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等改革试点。实施海关与商检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三互”大通关建设改革,推进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和“单一窗口”建设,建立信息全面交换和数据使用管理办法。推进新疆电子口岸建设,推广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的应用。探索对边境口岸进出境运输工具及货物实施“联合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简化企业人员出国(境)商务活动审批手续,推进旅客自助式通关系统应用,实现人员往来便利化。推动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制定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条例。

  三是围绕创新机制,进一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落实与中石油、中石化签订的协议,积极推进央企属地法人注册和地方参股。提高油、气等资源的留疆比例,加大在疆内加工、深加工力度。以体制创新促进科技创新,落实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方式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围绕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使创新收益更多向研发团队和人员倾斜。制定促进园区(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选择园区进行以存量创造增量的试点,以骨干企业为支撑,全程延伸产业链,形成大中小微企业集群、不同所有制混合发展的循环经济示范区。以新型城镇化发展为依托,积极发展工业设计、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研发服务、信息安全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法律、会展、咨询等专业性服务业。不断丰富发展新业态,做到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切实把服务业打造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加快制定物流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快递和通信、互联网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六大领域消费工程。推动保障性住房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的新模式。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部分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转为公租房。完善契税、公积金贷款、差别化信贷等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坚持市场化方向,促进市场环境优化

  一是以“三个最”为目标建设现代政府。加快建立政府权力、市场准入和政府责任“三个清单”,健全为企业服务的“一张网”,努力使新疆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省份之一。建设政府主导的全疆统一共享的基础信息数据平台。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大幅减少前置审批,推广网上并联审批和大厅一条龙服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再下放一批投资审批权限、再减少一批审批环节。按照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的要求,规范和创新行政审批监管方式,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现“一照一码”,降低大众创业成本。全面彻底清理对企业的各种收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整合、机构建设,落实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制度。继续推进社会征信制度改革,开展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研究出台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

  二是突出为企业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出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培育有利于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的中介组织。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技术交易市场建设试点。改革完善招投标运行体制机制,健全并落实发包结果备案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推进以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和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建立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

  三是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由支持具体项目向设立投资基金或投资引导基金转变。围绕解决“谁来投”、“怎么投”的问题,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调整政府性资金投资方式,通过设立投资基金、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投资补助等模式,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深化铁路、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将投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四是多措并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贯彻《关于推进资源类央企属地法人注册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快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国企参股民企、探索员工持股、兵地融合发展等途径,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电力、油、气等重点行业改革。落实非公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办法。在石油、煤炭、电力、水利、交通、金融等公用事业和资源开发领域推出若干批示范项目,吸引多元资本参与。制定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与服务措施。鼓励各类金融企业在疆设立分支机构。推进纺织服装龙头企业等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民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或兼并重组。推进民企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的审计监督。完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加快主管部门与直管或托管企业脱钩步伐,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及运营公司改组重组进程。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及国企负责人市场化选聘和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企分类考核、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规范运行及董事管理。健全国有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制定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加快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

  六是深化价格改革。以“修目录、推重点、转职能、强监管”为重点,进一步简政放权,修订并发布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继续推进交通、电信、电力、公共事业等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将政府管理价格的重心从直接管理转向规范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加强机构监测预警分析、市场价格调控、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行为监管,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确保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用电价格相对平稳。适时建立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继续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改进补贴方式和操作办法。加强药品价格市场监控。放开烟叶收购价格和部分铁路运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试点放开部分直供大用户供气价格。

  四、坚持提高宏观调控有效性,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财政改革。继续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完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二是深化税务改革。推进营改增改革。实施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三是深化金融改革。创新融资方式,健全创业扶持投融资机制,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强化金融支持“三农”实施意见的落实。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等试点。继续支持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科技金融改革试点。

  五、坚持民生优先,以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优先发展教育。落实区级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出台义务教育管办评分离试点方案。加快推进双语教育,毫不动摇地全面普及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毫不动摇地提升民族语言教学水平,毫不动摇地倡导和鼓励各族师生互学语言,毫不动摇地提高双语教育质量。推进“双语”幼儿园建设向重点地区贫困县拓展,扩大学前“双语”教育覆盖面,建立“双语”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国家、援疆省市和自治区共同推进“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出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创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机制,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扩大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落实公共教育资源向南疆、边远地区、农牧区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政策。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扶持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和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

  二是全力以赴促进就业。出台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建立符合区情的就业考核指标体系。制定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到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政策。全面落实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制定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创业的措施。与援疆省市共同制定劳务协作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内地就业计划。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巩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机制。健全就业与产业发展联动机制,推动南疆青年到企业稳定就业。加快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体系建设。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建立政府牵头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机制。

  三是加快医改步伐。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采购。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和应急救助制度。将公立医院改革扩大到所有县市,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出台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示范。制定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定落实吸引和留住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政策措施。加大中医民族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研究制定自治区人口合理分布战略规划,制定出台控制部分地区人口过快增长的措施。制定落实与援疆省市开展医生合作培养培训的实施方案。

  四是加强社会保障。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抓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等级制度。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逐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基本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开展公共福利服务设施和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一融双新”工程,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开展地(市)县(区)“多规合一”试点。稳妥推进撤县建市工作。

六、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

  一是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4个地州市各选1个县,整县推进农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改革试点。推进多种形式的农村经营性用地的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农民利益有保障的前提下,分类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北疆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南疆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土地流转试点,逐步把农村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本,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二是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按照“稳粮调棉、优果兴畜”的要求,继续推进农业结构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优化农业发展空间格局。继续深化农产品市场开拓,继续提升农产品外销平台建设,加快创新流通方式和流通业态,推进农产品品牌营销,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农产品流通增值。大力引导农民转移就业,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和非农产业收入。积极引入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突出扶持南疆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农民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农民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新格局。三是加大惠农政策实施力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试点。推进农村收益分配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和服务,推进供销合作社、涉农资金整合,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继续落实自治区出台的金融服务“三农”的政策,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制定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推进精准扶贫。深入实施南疆四地州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加强社会扶贫力量和资源的聚集与融合。

七、坚持保护生态环境,推进洁净新疆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洁净新疆”战略,加快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意见。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大气污染、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考核办法。加大乌鲁木齐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抓好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等城市复合型污染及南疆城市沙尘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园区、企业试点示范,启动全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探索南疆南缘防沙治沙公益性工程建设试点,把生态保护与解决南疆四地州富余劳动力就业结合起来。二是进一步加强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结合各地(州、市)经济社会条件、自然生态环境、工业发展状况等基础条件,在统筹考虑试点布局代表性的基础上,自治区确定在克拉玛依市、昌吉市、温泉县、昭苏县、特克斯县等5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三是落实主体功能区政策。积极推进阿勒泰地区、特克斯县、博乐市等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发挥先行带动作用。进一步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争取扩大自治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环境等配套政策,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形成符合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导向机制。落实主体功能区财政、土地、产业等相关政策,着力做好“多规合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改革试点。四是深化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落实《自治区深化水利改革总体实施意见》。实施水资源“三条红线”考核。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的市场化机制。

  八、完善统筹改革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取得成效

  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取得显著成效。

  一要形成协调联动、务实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各专项改革的牵头部门要会同配合参与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目标、改革举措、完成时限和责任领导。联络员单位要主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所有参与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调动和运用各方力量形成改革合力。对关涉全区发展、综合性强的改革,建立跨部门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系统研究,联合攻关,注重整体推进。

  二要形成责任明确、问责得力的改革督导机制。以改革任务实施方案和台账为基础,建立改革落实责任制,明确改革方案制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改革落实的第一责任人。把各项改革任务细化为关联性大、标志性明、操作性强的系列改革举措。加强对改革方案落实的跟踪监测,及时梳理改革成效,对于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强化督促评估,落实督办责任制和评估机制,以季度为周期,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改有所益。

  三要形成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的改革试点机制。充分考虑我区南北疆发展不平衡,地区条件差异大的特点,鼓励不同地区、不同行业进行差别化的试点探索。在落实好国家级试点项目的同时,推出一批符合我区区情的试点项目,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及时跟踪改革试点的进展,总结地方试点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妥善处理试点突破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坚持局部试点,明确试点期限,总结试点成效,确保风险可控。

  四要形成尊重实践、理论支撑的改革调研机制。对一些具有全局意义和重要影响的重大改革事项,要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发挥理论研究对改革方案制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明晰改革方向、思路、路径、重要举措、考核办法及相关关系。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广泛细致的调查研究,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全局调研和典型调研相补充,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群众心声,确保改革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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