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商发展局网站
首页 > 招商政策 > 国家政策

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

时间:2016-12-26 10:37:05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作者:打印本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高技规〔2016〕2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切实加强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明确投资支持的方向、资金安排方式、评审优选程序、分配原则和标准、工作时限等,促进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2月6日

原文链接:www.ndrc.gov.cn/zcfb/gfxwj/201612/t20161219_830385.html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返回顶部